股权众筹审计模式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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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1-30 10:33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普及,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平台也迎来了十分迅猛的发展。股权融资作为最接近二级资本市场的互联网金融新生业态,在融资额、融资模式方面有了巨大突破,但对项目的投后管理却一直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信息披露严重不足,项目风险逐渐显现,投资人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日前,京东金融私募股权融资众筹平台“东家”向项目方明确了年度报告审计的操作说明,标志着该股权众筹平台正式将项目年度报告审计纳入投后管理,也成为了我国首个引入年度报告审计制度的大型股权众筹平台。借助年度审计对融资项目进行查缺补漏,在提高企业的市场诚信度,促进融资、上市方面能发挥极大的作用。无疑,引入年报审计为我国股权众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增加了新的助力。
事实上,我国加强对股权众筹市场的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流程的努力从未停止。自2015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多个重要文件都涉及到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内容。2015年8月,证监会表示,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监管规则。同年12月25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明确表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是中国证监会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而此次“东家”引入年报审计,不仅填补了股权众筹行业信息不对称的空白,还为股权众筹投后管理开辟了新的方向。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股权众筹市场发展乱象,还需要在制度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进行更加积极的探索。
我国对股权众筹的界定经历了较大的变化,监管体系仍然有待完善。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外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将股权众筹纳入监管。2015年8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对股权众筹的业态范围以及设立方式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总体来看,股权众筹范围收窄,从“宽泛化”走向了“特定化”;众筹平台的设立,从“备案制”走向了“牌照制”。这些政策变动为股权众筹市场带来了一场场“监管风暴”,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行业发展乱象。但同时,不断调整的政策也足以表明,在不断界定股权众筹内涵的过程中,我国要想对这一行业实行规范化管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次“东家”引入年报审计,率先建立比较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是股权众筹行业为保护投资者而做出的一次很重要的尝试。但从行业整体来看,要想使之不成为孤立的事件,让众多众筹平台都能积极采取审计模式公开信息,还需要监管部门针对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公开的范围、审计问题的整改与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引导。同时,众筹平台也要积极对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进行业务布局,努力赢得投资者的信赖,从而促使股权众筹业能不断适应市场环境,求得发展。
文 锦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