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身前事

  • 来源:汽车测试报告
  • 关键字:漫画,炼金术师,摇滚音乐
  • 发布时间:2014-08-25 10:02

  又来写以前的电影,我是编辑就取消这个作者的专栏,我自己都觉得很不好意思。

  缘起在上海机场滞留了十二小时后就筋疲力竭,于是阔佬懒理,一连几天都窝在自己的私人办公室里上网读漫画。不错,这是不应该的,不是贪便宜,只是实在懒得去漫画店捧一大堆书回来,上网实在太方便了,于是花了四天一口气在电脑面前完成了整套《钢之炼金术师》(又是迟了几年才读)。放纵地在网上废寝忘食似的读漫画,这是第一次。接下来不禁想到,还有什么事情我是未做过的呢?实在太多了,简直就像鬼使神差似的去google一下,在搜寻器上输入“100 things to do before you die”。

  这本来就是一个很老土的题目,在网上有很多这类型的文章,什么“死前一定要去观光的十个地方”、“死前一定要去光顾的二十间餐厅”、“死前一定要看的一百部电影”、“死前一定要听的一百首摇滚音乐”,死前要做的事真的要多少有多少。本来都不死的,最后就真的忙死了。这么老土的事,本来是不该做的,读一下都觉得有失身份有失斯文,但身边朋友却又真的做着这样的事。我有女性朋友,四十多岁人才学骑车,一个月后她就去欧洲骑自行车游湖。另一个男性朋友,又是四十多岁才去学骑摩托车,五年后他有五辆摩托车,现在骑着哈雷,招摇过市,好不威风。有朋友四十多岁去学《Shall We Dance》,现在厉害到可以去英国黑池参加比赛。坐言起行?看一下那一百条清单,其中一条是“至少去参加一次大型的体育活动”。执笔时正值世界杯,我有没有做过这一项呢?我试过现场看NBA球赛,坐在山顶位置,眺望几点人影在场上走来走去,球都看不到。睡了四分之一场,未到半场就开溜了。

  这类“100 things to do before you die”有很多不同版本的,再看一下还有什么有趣的提议?什么双人高空跳伞或笨猪跳?我会心脏病发的。坐热气球?更危险。裸泳?我做过了,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不剃须一个月?我很久没剃了。给人服侍一下?我每天已经是这样过的了。重游儿时旧地?我每几个月就去一次。离群独处一个星期?我现在正是这样。学习say no?我已经什么都不做。去电视台扮观众?本来都没所谓,但将军澳实在太远。去当电影临记做龙套,我要做主角。在沙漠开车?我都不开车。试下去法庭听审?有趣的案子是会座无虚席的。用三个月时间去健身减肥?我只怕停做运动之后反弹,结果比现在更肥。去试下相亲,我都想,但没资格。出海捕鱼?我会呕的。跑马拉松?我会死的。试下吃蝎子?我宁愿死。去坐一次西伯利亚快车?这是我太太的梦想。去学一种乐器?我一直都想。

  也不知究竟是先有电影还是先有网上这类“遗愿清单”。《Bucket List》于2007年上演,由Morgan Freeman和Jack Nicholson合演,讲两个萍水相逢的患病老人,联袂踏入人生最后一次的历险之旅。干吗叫“遗愿清单”?因为英文有句叫“kick the bucket”,就是死的意思。其中一个典故是以前的人上吊自杀就会站在倒转的水桶上,一踢开水桶,就死。我们中文对死都有很多不同叫法,“挂了”都是其一,又“卖咸鸭蛋”,又“拉柴”,又“瓜老衬”,又“钉盖”。典故是怎样的?自己去google一下。Morgan Freeman和Jack Nicholson临死前就决定要尽情玩乐一番,列出他们最想做的事,这就是那张“遗愿清单”,有十多项的。大部份都是去旅行,去英国看巨石阵,去巴黎看卢浮宫,去中国看长城,去非洲看狮子,去罗马去埃及去印度去香港。因为是电影,要动作要美景,所以飞来飞去。结果现在大家都嚷着要飞来飞去,要去旅游,要去体验。我上次去台北,刚巧遇台风,哪儿都去不到。今年都想再去一次,如果那边又刮台风的话。

  不如开一次法拉利呀,去一次夜总会呀,试一次生小孩呀。我很讨厌人家说“人一世物一世”。那么不如试一次偷窃,试一次花干公款。与其逞一时之快,不如选择真的可以受用余生的活动。学习最好,去学风水,去学中医,去学功夫,去重返校园。又或者,去做义工,去照顾老人家,去背杜甫诗集,由零开始去造一样物件出来,去还借了很久都未还的东西,去寻找失散了的朋友,去给你伤害过的人说句对不起。

  别担心,我没病,还未想死,我十五岁已经开始写遗嘱的了。你都试下,想着死,会活得更起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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