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指示信号灯现在基本已经在重要的路口普及了,不同于传统的交通信号灯,它的箭头指向指挥着不同方向车辆通行与否,主要维持了直行和左转车辆的行驶秩序,不过路口交通仍然存在很多隐患。显而易见,路口的事故会造成区域的交通拥堵,但是很多车主提倡的精神是先入为主,例如这次为车主们介绍的这起交通事故。蓝色车辆由西边行驶到路口准备左转,红色车辆来自东方想要右转,他们同时向北面路口驶去,在并不宽阔的路口同时放弃了谦让的想法,撞在了一起。转弯不同于并线,司机的视野范围更加局限,这里不允许见缝插针,所以就会有相应的交通法规来制约。
不用仔细去看谁的车头在前,根据我国交通法规右转车辆必须让对面行驶来的左转车辆,所以这起事故右转车辆要负全责。这样的法规不难理解,左转车辆在完成动作过程中需要穿行路口的中央区域,更易影响到道路交通顺畅,而右转车辆是紧贴路边行驶,对交通影响很小,所以理应让对面左转和左侧直行过来的车辆先通过路口。举例说明,若像左下角漫画中一样右转车辆一辆接一辆通过路口而左转车辆无法通过路口,在交通信号灯变化时其它方向车辆涌来很容易造成路口交通瘫痪,正确的状况应该是由左转车辆先行通过路口,这样才能保证交通的流畅性。
道路交通的秩序性尤为重要,若所有车主都可以做到井然有序,方向指示信号灯这样的改良产品就不会出现,相信谁也不希望有一天所有路口都会再出现右转方向的指示信号灯。或许有人会质疑这样的交规,因为在国外很多地区有让行车辆右方其它车辆先行的交规,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国情,其它很多国家不用考虑车辆滞留问题,而我们要考虑的是怎么让如此多的车顺畅行驶。
撰文:田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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