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遭遇反倾销调查及法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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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0-29 10:01
【摘要】加入WTO后,我国的对外贸易实现了快速增长,充分得益于成为WTO成员国的同时,我国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突出体现在与他国日益增加的贸易摩擦。如何在频繁遭受外国反倾销调查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国正当经济利益,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WTO;反倾销;法律应对
在当今社会,贸易已经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目前已是全球第二大贸易国,然而在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出口企业遭受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给贸易的顺利发展带来障碍,因此运用法律措施维护我国的正当经济利益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
反倾销存在的原因在于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和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在当下反倾销呈现出被滥用的趋势,成为各国实行贸易保护的工具。我国是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较多的国家,出口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而遭受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却占到全球立案总数的14%。换言之,全球每七起反倾销案件中就有一起是针对中国产品。1
导致上述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保持较大的贸易顺差,受到冲击的国家为了缓解本国的就业压力和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对中国的出口产品设置贸易壁垒;其次,我国出口贸易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具有人口红利优势,劳动力较为廉价导致低生产成本,这种优势容易遭受到反倾销调查。与此同时,我国采取了积极扩大出口的政策,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政策目的给予出口企业较多补贴,企业生产的成本也不断降低;再次,“中国威胁论”抬头。近三十年来,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经济快速发展,某些西方国家担心中国崛起会导致政治格局的改变,因此提出了所谓的“中国威胁论”,把我国作为假想敌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出口的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
二、我国遭遇反倾销调查的法律成因
1、加入WTO时接受的不利条款
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出于妥协和让步接受了一些不利条款,其中与反倾销密切关联的是市场经济地位条款,具体表述为“自加入WTO之日起15年内,其他缔约方可不视我国为市场经济体”。
从本质上看,上述条款是较为突出的歧视性措施,违背了WTO的基本理念,应当予以废除。《反倾销措施协议》中规定,对从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时,采用出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进行比较也许是不恰当的,因此可选用替代国国内市场中的类似产品价格进行比较。由于我国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判断我国产品是否存在倾销的标准是将出口价格与选取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同类产品价格进行比较,由此来判定是否构成倾销和计算倾销幅度,这些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国家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我国廉价的生产要素成本及劳动力成本。2同时在选择替代国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导致产品价格的可比性不强,甚至是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2、《反倾销措施协议》条款的不确定性
WTO制定的多项协议出发点在于约束各缔约方在实施贸易报复措施时的恣意性,但是由于许多协议存在较大模糊性,在适用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导致了规则被滥用的可能性,成为贸易保护主义限制进口的理由。例如,在《反倾销措施协议》中规定,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以低于“相同产品的单位平均生产成本加上销售及管理费用之和”的价格出售,便可以认定为是非正常贸易活动中的销售。上述条款在判定倾销标准时,并不将与出口国的价格进行比较作为必要条件,而是认为只要低于进口国国内的生产成本销售则可以认定是倾销,这极大放宽了倾销的认定标准。
3、各国国内立法上的不公平待遇
贸易救济措施陆续演变为各国立法中的隐性战争,许多国家通过国内立法,对本国企业进行暗中保护。以美国为例,美国在2000年制定了《伯德修正案》,其中规定,美国政府向外国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无需上缴财政部,而是可以直接补贴给提起反倾销诉讼的美国公司。上述法案实质上是变相诱导本国公司发起向他国企业的反倾销诉讼,并且给予利益上的奖励,实现了对本国公司的多重保护,因此遭受WTO其他成员国的强烈批评。
三、完善应对反倾销贸易摩擦的法律措施
1、积极参与制定和修改国际反倾销规则
反倾销作为一种合法的行为将会长期存在于国际贸易中,因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反倾销诉讼的问题,不能“谈倾销色变”。我国应当同其他国家一道推动反倾销规则的修改,使之更加科学合理。针对反倾销规则的模糊性问题,在无法及时完善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灵活的多边协议来约束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应当申请WTO降低对我国的各种歧视待遇,同时在各项贸易规则中积极争取市场经济的地位。
2、成熟运用贸易争端解决规则
WTO争端解决机制针对发展中国家做了一些倾斜性的制度安排,如《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及程序的谅解协议》中规定,当一争议系一发展中成员方与另一发达成员方之间的争端,如该发展中国家要求,专家小组应至少包括一名发展中成员方的成员。3上述规定对于发展中国家较为有利,我们需要“唤醒”这些沉睡的规则,加强对反倾销相关规定的研究力度,更加熟练的运用这些规则,维护我国的合法经济利益。
3、强化企业法律意识
反倾销涉诉企业要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积极采取法律手段,提高应诉比例。我国企业要尽早了解反倾销调查问卷的要求,积极收集材料,做好应诉准备。要聘请对华友好且具有丰富经验的当地律师事务所处理诉讼事务,有效运用规则争取胜诉或是减少损失。此外,涉诉企业要积极寻求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的帮助。总之力求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反倾销贸易摩擦,从而维护我国的合法经济利益。
注释:
1 张雪戎.浅论我国反倾销法律应对机制的完善[J].理论前沿,2014(12):65-66.
2 徐蜻、许卓鹏、吕萌.我国应对反倾销的措施研究[J].法制博览,2014(11):330.
3 谷玲.中国遭遇反倾销贸易摩擦及其法律应对[J].学习论坛,2013(2):77-80.
文/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