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者

  • 来源:汽车博览
  • 关键字:福特野马,Pony Car,Ram Air
  • 发布时间:2014-05-07 09:34

  1964年注定是载入史册的一年。在这一年,诞生了两款几乎颠覆市场格局的车型——福特野马和庞蒂克GTO

  福特野马大家也许十分熟悉。从1964下半年一直生产至今的它,一直被很多车迷称为美式肌肉车。但事实上,野马自始至终的定位都只是一个叫Pony Car的类别,以现今的车型来对比更加接近于奥迪A5、奔驰C Coupe的定位。真正的肌肉车则是由GTO开创的,与Pony Car注重更加独特的造型和丰富的配置不同,肌肉车的特点包括使用V8引擎、后轮驱动、基于中级轿车、双门,以及一个大众化的售价。GTO最初只是作为庞蒂克Tempest的选装包,当其概念由John DeLorean等人提出时,庞蒂克的销售总监Frank Bridge并没有对其寄予厚望,而是只给出了1964年不超过5000辆的预期销量。实际的数字则是32450。

  本文出现的是1970款GTO判官特别版。判官最早在1969年推出,这个词来源于Rowan&Martin‘s Laugh-In娱乐节目中的一句口头禅”Here Comede Judge”。而判官推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独特的拉花和更强的性能同当时个性鲜明的普利茅斯Road Runner竞争。在那个力量决定一切的年代,庞蒂克为GTO提供的是一台排气量400立方英寸,约合6.6升的V8发动机,而在判官上则标配了名为Ram Air III的改良型400发动机。配合着放置在引擎盖上的同样名为Ram Air的进气系统,厂方标定最大功率为366马力。

  这里有两点需要提一下。首先是这个混乱的命名方式。当年美国人对于引擎的命名实在是有些奇特,除了庞蒂克这个搞不清到底指发动机还是进气系统的Ram Air外,雪佛兰还将自己的大排量V8发动机系列命名为Turbo-Jet,小排量命名为Turbo-Fire,但是它们全部都不是涡轮增压引擎。难以理解?看上去的确如此。另外一点则是这个366马力的动力输出。从其6.6升的巨大排量来看,即便不是高性能的版本,366马力的输出也略显寒酸。实际上,由于当年保险公司对于这类大马力车型安全性的低预期,厂商们通常会将输出功率标的低一些。这点在文中这台选装了370马力的Ram Air IV引擎的判官上体现的更加明显。据当年Car Life杂志的测试结果,这个数值“纯粹是一个幌子”。在售价3604美元的判官基础上再加389.68美元可得到的Ram Air IV发动机,可以推动判官从静止开始在13秒完成400米的路程。庞蒂克只给出了所有选装Ram Air IV的车型产量:767辆硬顶外加27辆敞篷,其中有多少是判官不得而知。

  这款精细的1:18模型来自于GMP,2007年12月上市,限量450辆并带有独立编号。可惜的是这个品牌已经由于模型市场的衰退而倒闭,其全套模具也被母公司回收,是否还会复产不得为知。

  撰文:李小牧

  摄影:李小牧

  设计:张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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