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形势下“自主、合作、探究”教学的几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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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1-24 12:49
摘要:新课改形势下,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也对教学方法作了明确的指示,在教学建议当中就有“ 自主、合作、探究” 教学的具体实施建议。但在现实的教学中,不是每一个老师都真正体现了新课标的精神,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这都值得所有高中语文老师注意。
关键词:自主 合作 探究 教学误区
一、对“合作探究”的界定和阐述
《普通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中对“语文”的定义是: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教学建议中明确提出当下的语文教学应当“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语文教学应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情境,帮助他们树立主体意识,根据各自的特点和需要,自觉调整学习心态和策略,探寻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途径。
二、现实教学当中“自主、合作、探究”教学存在的误区
(一)师生在教学中角色的定位不准确、不清晰
传统的教学中,一堂课往往老师讲得太多,太细,生怕遗漏什么知识点,学生的自主空间相当狭小,纯粹是老师的附庸,最多充当传声筒和填塞知识的容器,何谈自主?而结果呢?老师满堂灌输、学生机械接受,教学效果奇差,还让学生对语文课堂逐渐失去了兴趣,而老师也累得够呛。既然“自主”谈不上,“合作”也就是被动地配合,“探究”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而现实中的教学,存在如下问题:
1、有的老师依然是“一言堂”的主角,学生依然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这种老师是毫不理会新课改的新形式,一意孤行,各行其是,殊不知已经在开历史的倒车。
2、有的老师则在学习新课改,但有点畏手畏脚,胆子不够大,心思不够活络,方法不够新。都感觉自己是“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了,最后不了了之,还是回到串讲到底的尴尬境地。
(二)教师对新教材的把握不透彻
新课标下的高中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程两个部分,用学分进行调节和管理,必修课程10学分,选修课程可达14学分。必修课突出课程的基础性,使学生具有正确、熟练、有效地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为今后进一步学习打下比较扎实的基础。
选修课也是基础教育课程的一部分。设计选修课的目的在于更好地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为学生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常规语文课堂教学方法的滥用
语文课堂曾经使用过各种教学方法,有“串讲法”,后来因“满堂灌”而遭批判;有“问答法”,但也因有“逼问”之嫌而被人们称作“满堂问”;后来,又流行“习题型教学法”,一上来就发一张针对课文设计的练习,做完后与教师对答案;这种方法也被人质疑;还有“讲练结合法”,老师先讲,然后有针对性地让学生做相关的动笔训练;现在则流行“讨论法”,“小组合作法”等,其实“教无常法,教有章法”,不管老师用什么方法,最有效的,才是最好的。但是在新课改形式下,有的老师力图创新,课堂结构并不能体现新课标精神。
1、无效讨论
时下语文课堂流行课堂讨论,都是讨论却有高下之别。有的讨论,老师作为指导者、参与者,学生积极参加,不流于形式,讨论完了,老师有适当的点评和引导。这种讨论,师生共度,并学有所获,无疑是有效的。
李海林教授认为:讨论只是一种教学行为方式,它本身无所谓好坏,关键是它是否需要,我们是不是按照讨论所需要的程序和方法来讨论。这些问题没有考虑,它就是“无效讨论”。
2、小组合作过度化
“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少不了学生小组学习的模式。但有的课堂,老师放手太多,问题由学生自己定,小组合作一般都是前后四人,背诵小组化、习题交叉改小组化、课堂问题讨论小组化、作文批改小组化……讨论的学生也积极合作,但总给人一种感觉:教师并没有真正参与其中,名义上是指导者,实际上成了“甩手相公”。
3、科代表的作用过度化
科代表是科任老师的左右手,收发作业,检查落实,上传下达,沟通交流,这些都是科代表的职责。
三、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笔者认为现在高中语文课堂“自主、合作、探究”教学常存的误区,有一些共性:
(一)重形式不重内容
(二)重表面不重内在
(三)重新鲜不重传统
(四)重事先设计不重课堂生成
(五)重理论不重实践
现在我谈一谈在具体教学中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三维目标要清晰。
新课标要求教学要体现三维目标: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语文的教学更应该关注三维目标的和谐统一,不能只顾其一。尤其是高中阶段,更要体现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让学生在感悟中真正达到三维目标的统一。
(二)师生定位要准确。
语文教学应该是师生互动的,教师不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或简单的教练员角色,而是语文教学过程中“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用李海林老师的话说就是:语文教师是语文实践活动的参与者;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教学实践活动的组织者。
(三)教师备课要充分。
老师备课时不仅要备教案还要备学案,不仅要与教材编写者对话,明确他们选编的意图,确立教学目标。最重要的是与学生对话,与学生对话,就是所说的“备课备学生”,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体,教师的教要以学生的学为中心、为基础。
(四)自主合作要落实。
明确自主合作不是放羊式管理,老师不能随意为之,要设计好活动当中的每一个环节,要最好最充分的准备,一定要给学生明确的指示和要求,使得自主合作实现提升学生素养、培养语文能力的目的。
四、结语
语文新课标标志着语文教育从“知识-传授型”“能力-训练型”开始向“素养-养成型”转变。“自主、合作、探究”教学也只是一种教学方法,它也可能存在一些弊端,比如不是所有的语文课堂都可以用得上这种方法。不管怎么样,真实的课堂、有效的课堂,始终是语文教学的终极目标。课改不是作秀,高中语文教学也不是单纯的单方面表演,它要求师生互动,真正体现新课改“学生为主体、教师为辅导”的精神。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
[2]《这,叫不叫拓展?》陈军(《中学语文教学》2004年第9期)
[3]《语文教育的自我放逐(上)》李海林(《语文学习》2005.4)
[4]《关于选修课开设的调查与思考———读<普通高中语文选修课自助餐式教学实验60法>》温儒敏(《语文建设》2010年第9期)
蔡雪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