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夫妻财产公证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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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26 14:46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在我国办理夫妻财产公证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根据面临的问题探究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公证确立的主要途径,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最后研究发现健全完善我国相关婚姻制度有利于国民家庭的和睦与稳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财产纠纷问题。
【关键词】夫妻财产;财产公证;法律制度
一、我国夫妻财产公证现行状况与问题
1、我国夫妻财产公证的基本特点与现状
婚姻是以感情为道德信仰,但现实生活中也需要物质基础作为婚姻的保障,我国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社会现象主要有如下三个表现:
第一,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多数是再婚人士,这群人在经历过第一次失败的婚姻之后会更加理性,而且他们的年龄大多处于而立之年,自身拥有的社会财富也比较富裕,家庭关系也更为复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他们都会选择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
第二,夫妻双方的资产状况经济地位悬殊,尤其是老夫少妻型的,子女担心少妻图谋不轨,为了证明夫爱情不是建立在金钱之上,为了尊重彼此的权益和地位,也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尊严与名声,双方都会接受办理财产公证。
第三,夫妻财产公证分婚前和婚后,由于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在一起时间长而变为共有财产,因此,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数大幅度减少,而相对于婚后夫妻财产公证更多的是表达他们愿意和对方分享自己的财产,体现了对双方的爱意,办理婚后财产公证也是相对明智的选择。
2、我国夫妻财产公证面临的主要问题
办理夫妻财产公证手续要求办理人员思想开放,有较强的接受新观念的能力,以应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首先,我国境内公民对办理夫妻财产公证的行为存在争议,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感性地”认为“谈钱伤感情”,去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夫妻之间的信任关系,而也有一部分“理性地”认为,婚姻状态随着时间的发展难免会出现难以预料的变数,本着维护个人资产和个人权益的观点,办理夫妻财产公证无疑对爱情婚姻加了一层保险。
其次,我国有更多的传统观念认为,婚姻表达的是夫妻之间同甘甜共患难的决心,财产公证制度无疑会降低这份决心的坚定程度,忽略对财产私有的私欲才真正有利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和睦与稳定。
最后,相关婚姻法律制度有待完善,这体现在我国没有出台一些法律法规要求夫妻必须做财产公证,因此他们有选择的自由,也有一些人为了逃避债务责任,选择假离婚的方式推脱法律责任,而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法律公信力的缺失也是主要问题之一。
二、完善夫妻财产公证确立的重要途径
1、对比借鉴国外制度
相比于国外,如新加坡、美国,他们对法律的制定和执法力度都比较强势,而在我国更多地是打“人情牌”,在案件处理上过于感情用事无法做到公平、公正。法国对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赋予了强制执行权,并且在该国公证书也是绝对书面性证据的一种,能有效地制约了家庭的财产纠纷问题。法国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进行财产公证,而英美国家则推崇夫妻自愿公证个人财产。通过借鉴国外制度,显而易见的是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家庭的和谐安康离不开法律的制约与束缚,应突破我国制度人情化的特点,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
2、增强法律法规的规范性
在我国的夫妻财产公证没有强制性要求,完全根据夫妻双方的个人意愿办理相关手续,但为了预防财产纠纷问题,应该对夫妻财产公证立法,强制性要求夫妻双方先公证再领证。当夫妻中有一方负有债务时,防止其中一方为了逃避债务责任,利用假离婚战术欺骗法院和债权人,对夫妻财产要求强制性公证也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和利益。
除了将婚姻法进一步立法之外,还应明确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有效年限,婚姻关系一经确立并非亘古不变,随着时间的发展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虽然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状况有困难的一方,另一方应给与帮助,但这没有强制力,只是道德上的要求,为了避免这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要求夫妻双方在一定年限内重新办理财产公证手续,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3、加大相关部门执法力度
公证制度完善之后,相关部门已有法可依,它是国家维护法治社会的规范性文件,有利于促进国家社会安定和谐与经济繁荣,但如果对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强,相关法律也只是废纸一堆。相关部门对这类公证做好相关笔录和记录,预防为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夫妻财产公证的办理具有社会的必然性,公证制度为解决夫妻财产纠纷问题提供了非暴力依据,但执法仍需公证机关公证人员的执行审查力度,对公证书的审查要件主要有:公证主体须符合国家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有违背意愿进行公证、对约定的财产分配与公证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证人员须保持中立态度,不得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
三、结语
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共同作用下,办理夫妻财产公证是社会的必然趋势,但在目前我国夫妻财产公证问题方面仍以感性人士居多,为了引导人们正确地理性地对待夫妻财产公证问题,国家应出台强制性法律政策,严格要求执法部门的执法审查力度,维护我国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推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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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杜文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