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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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2 08:24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广泛使用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的复制、传播变得极为便利,人们借助网络技术,可以更便捷地获得、使用作品,但是这也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突破传统特性,更易受到侵害,著作权保护面临困境。越来越来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提醒我们,必须加快完善现行的著作权保护体系,通过合法有效的手段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著作权;网络环境;保护
一、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保护困境
随着网络著作权纠纷的日益增多,我国已经意识到网络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在2001年修订了《著作权法》时,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对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2013年修订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时,提高了对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但是,现在的法律体系仍然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方面法律规范相对滞后,存在空缺,另一方面法律规范的不完善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普遍存在。
我国没有关于著作权侵权的具体法律。2001年,在对《著作权法》修订之后,国务院相关部门也陆续制定了一些部门规章,国家版权局于2003年公布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5年,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又联合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这些部门规章的发布,有利于规范网络环境下作品的传播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却没有制定专门针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专项法律。
二、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的特点
1、无形性增强。传统著作权中,作品需要借助专门的载体表现出来,如文字要印刷在纸张上,音乐要刻录在磁带光盘上等。但在网络环境下,这一界限完全被突破,作品在互联网上直接转化为电子数据,不管是文字、音乐、视频都通过数字代码的形式存在。网络技术出现后,以作品的数字化为基础,作品的传播不再基于实体形式。
2、保护难度提高。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交流的速度、广度与密度远非传统环境可比,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作品一夜之间在网络疯传,人尽皆知的事情。对于网络用户而言,他们中的多数对于保护作品著作权并没有深刻的认识,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简便、免费的使用作品,这导致作品被侵犯存在着潜在的危险。作品一旦上传至网络,由于网络传播范围的广泛性以及用户的使用,其传播和使用就很难被控制。网络环境下,侵权人的侵权手段也越发多样,这些行为除了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还侵犯了著作权人的邻接权、署名权等其他权利。,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保护难度增加。
三、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1、完善合理使用制度。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他人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而是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尊重作者的精神权利。1我国《著作权法》22条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采用列举式的方式,共列举了十二种可以合理使用的情形,同时,《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6条也在此范围内规定了8种数字环境中“合理使用”的情形。
虽然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现象层出不穷,但我们绝对不能说要禁止以网络方式对作品的传播,我们只有将传播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才能既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又促进文化事业的传播。因此,网络环境下的作品既不能免费传播,又不能为著作权人所绝对垄断,这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必要性。2
其次,在如今的环境下,作品数字化,并在网络环境下传播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今的合理使用制度对作品的独创性程度并没有有具体规定,只是列举了不同的情况。我们可以根据作品的独创性程度,对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合理使用做出调整。对于独创性程度较高的作品,在创作过程中凝聚了作者大量的智力劳动,体现了作者的独特个性。所以在将该类作品数字化后,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应当较为严格。3对于独创性较低的作品,并未充分体现作者的独特个性,在作出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时,可以给予较为宽松的判断原则。
2、增强公民著作权保护意识。如上文所说,目前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问题频发,很大的原因使我国的法律、司法制度不健全,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立法总是滞后于现实,法律的不断完善总是比不上新事物、心情况的出现,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更加简单和便捷,著作权保护单靠法律的保障显然是不够的。首先著作权人应当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作品发表后应时时关注作品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作品未经许可即被任意使用的情况,就应当立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放任侵权行为蔓延,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四、结语
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影响着我们的方方面面,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也衍生出新的特点。法律法规的之后性以及公民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淡薄,使得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现象愈演愈烈。
面对著作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加快立法,断完善法律和配套性规章措施,兼顾权利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构建合理、高效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制度。
注释:
1 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 王思维.论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1.
3 柯燕.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D].西南大学.2011年5月.
参考文献:
[1]吴学安.数字传播时代呼唤著作权法变法[J].光明日报.2012(07).
[2]胡雪汀.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与限制[D].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4月.
[3]聂颂.网络环境下文字作品著作权的集体管理[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2012年5月.
[4]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王思维.论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1.
[6]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四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P237.
[7]柯燕.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D].西南大学.2011年5月.
文/樊菁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