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防治腐败的难点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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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2-23 14:16
【摘要】电力企业迄今仍带有垄断行业的性质,所以,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异常重要。当前电力企业已经在逐步的发展中开始适应了公司制度,但是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弊端仍然影响着电力企业的防腐工作。本文从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防腐工作的现状出发,分析电力企业防腐的难点,并指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防腐
1.前言
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是电力企业行政组织、党组织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职能机构。它的主要只能在于:检验企业决策是否正确;敦促企业管理部门在管理企业的过程中能够切实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党的正确路线的指引下,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监管,做好党风建设工作,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然而,面对十八大关于纪律监督的新政策和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的过程中势必会面临越来越多棘手的问题,严重阻碍其纪检作用的发挥。所以,在企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首要任务,就是解决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发挥监管作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防腐现状及难点
2.1纪检监察在企业结构中不受重视
当前,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地位偏低。电力企业的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部门,其实都是统一性质的办事机构。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管理部门来组织开展,不受其他任何组织的制约,这是一种单向的管理模式。对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的调配或者任用,都是由企业的管理层来决定,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权干涉。这种调配和任用方式,意味着这一部门与企业内的其他部门并没有什么区别,它们都是企业设置的职能机构,接受企业监管。对于机构中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其工作性质,还是管理方式,都与其他部门无异,他们并未被赋予凌驾于领导层之上的权威。正因如此,这一部门难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对企业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的未来工作部署也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
2.2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相关权利、权限模糊
尽管在十八大的会议上,对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权和地位尚未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上得以明确,导致实际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全新的法律法规作为行事依据,唯有在严格遵守国家纪检机关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组织的管理权利和权限并不明确,以至于企业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没有可供参考的处罚依据,使该部门的执行能力大打折扣,不具备独立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在纪检工作执行过程中,该机构只能根据现实情况采用一些投机取巧的方法来避开权力受限的问题。就如工作开展的时候,该机构会尽力争取党支部的支持,希望党组织能够尽量向本组织靠拢,将来好在这棵参天大树下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不然将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即便想主动开展工作也会有心无力,纪律监督和检查工作就只能处于权力争取的被动局面。
2.3不具备完善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考核机制
虽说当下的电力企业还在进一步的探索和改革之中,但在现实中仍然受到各种传统观念和模式的影响和制约,专权、任人唯亲等现象依然是屡见不鲜,客观、公正的选拔和考核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电力企业已经慢慢地适应了新的形势,逐渐改制为公司制。工作作风和模式上也在逐渐的转变,但仍然遗留着一些机关作风,企业领导层的权利和地位依然不可小觑。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方面,仍然无法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独断专行、任人唯亲的现象依然不少见,这就导致许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无法得以体现。从理论上讲,纪检监察部门干部的选用,应该比其他干部的选用更加谨慎才是,但现实中出现的情况却恰恰相反,选用的纪检监察部门干部无论是知识水平,还是综合素质都不够高,政治观念、自律意识也相当薄弱,创新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如此的纪律检查队伍,其工作成效可想而知。
2.4电力企业不具备健全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
当下的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尚不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都须进一步完善。在现实生活中,甚至有些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尚未真正独立出来,仍然与政工、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即便是那些已经独立出来的纪检监察部门,在人员的配备上也不尽合理。当下,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应根据现存的实际情况,针对当下电力企业的具体实际,组织专业知识的培训。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专业知识培训课程是非常少的,这就直接导致电力企业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失去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无法掌握真正专业的知识和有效的工作方法。只能通过一些普遍意义上的纪检监察知识培训,掌握一些相关知识,事实上,这些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多大的用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纪检监察并不是一门独立的专业学科,其工作人员也没有专业的知识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往往会受到专业知识的局限,无法正常开展防治腐败工作。
3.电力企业防腐工作的改善策略
3.1提升纪检监察在电力企业结构中的重要性
要使电力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地位切实得以提升,就务必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不断强化企业纪委的管理方式,使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受管理模式不仅在企业组织内部得以明确,而且在企业的相关政策上得以体现;相关工作人员的任用、调配,乃至案件侦办工作都应在企业纪委领导的直接参与下得以开展,以避免人情办案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不再受企业领导和各级党委的制约;从改变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任用制度开始,进而彻底改变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利和地位,使其真正摆脱不受重视的尴尬境地;第二、作为纪委的主要部门和领导人,应主动加入企业的行政领导班子,积极参与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工作;使纪委书记在党组织中的权利、职责和地位都得以明确,真正做好纪律检查工作。
3.2改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
要真正实现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形式的改变,务必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对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合并,尤其是那些与纪检监察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或组织,有必要进行重组,进而形成一个全新的,具备更大职权的纪检监察组织;二、在人员建设这一方面,要结合企业发展的标准和监察部门的具体实际,根据一定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此外,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应分布到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以确保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能得到全面发挥。唯有如此,企业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才能更加迅速,最终形成一个更加强大的的监管网络。
3.3重视纪检检察干部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作为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有选择性地参加一些由纪检监察机关和行业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当然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参加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或者以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实现多层面、多方位的锻炼和学习,从而丰富自身的知识理论系统,吸收更多的专业技能,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能够学以致用,切实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电力企业防治腐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此外,还要加强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队伍建设,以电力企业的具体实际为出发点,切实根据部门编制需要,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以满足现有电力企业的要求,不断为纪检监察部门注入新鲜血液,以确保其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岗位职责和要求,还需进一步明确并加以细化,精简工作内容,确保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有一个合理的工作时间,能够以更加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唯有如此,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才能真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从而在纪检监察防治腐败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4完善电力企业监督制约机制
电力企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应切实以电力企业的具体实际为出发点,完善制度的建设工作,使企业的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程序得以规范,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和透明性。虽说制度建设是一项最根本、最基础的工作,但它可以切实提高企业监察工作的成效。要使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务必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规范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使企业监管的流程和节点得以明确;二、在一系列关键环节上(如企业的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付、重大事项等)更应完善监管机制,以提高监管的实效性;三、进一步规范相关报告制度(如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及礼品登记等),使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真正得以建立;四、有必要构建一套相应的薪酬和绩效激励体制。唯有纪检监察制度得以完善,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流程更加清晰,监察工作变得更加透明,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也能真正做到有理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对党员干部起到震慑作用,最终提高企业纪检监察防治腐败工作的可操作性。
小结:新时期电力企业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必须从当前的工作难点着手,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难题,实现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新时期的国家号召与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
[1]肖春兰.新时期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探索[J].东方企业文化.2014(07)
[2]韩燕.新时期加强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2013(26)
[3]彭艳.新形势下做好电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3(22)
伍永华(国网湘西供电公司湖南湘西41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