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保障的研究分析

  • 来源:学习导刊
  • 关键字:廉政建设,廉政制度,对策建议
  • 发布时间:2014-12-05 09:09

  【摘要】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腐败不除,改革难行,经济难兴,稳定难求。因此,新形势下本文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出发,客观地分析了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多重因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 廉政制度建设 对策建议

  引言: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打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新旧体制转型阶段中的缝隙和漏洞,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留下了空间。再加上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残余没有彻底消除,对外开放又使一些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虚而入,多种关系错综复杂,诱发腐败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要在遏制腐败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通过教育抑制腐败动机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找出腐败行为的制度成因,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把现有的制度漏洞降低到最低程度,依靠制度加强对权力运作的制约。因此,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产生的条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1.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因剖析

  1.1认识上的误区

  ①法不责众论:即认为目前社会上以权谋私和采用其他各种非法手段捞取集体、国家财产的情况较为普遍,于是便产生了“法不责众,不捞白不捞”的想法,导致违规违法屡屡发生。

  ②无罪无害论: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如公款宴请、公款娱乐消费、公款行贿等认为是为了地方和单位的“集体利益”而做的,因为是为“公”,所以这些行为不算是“犯罪”。而且,公款吃喝玩乐等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攻关手段”,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润滑剂”,没有这样的“润滑剂”,经济就不能迅速发展。因此,这些行为是为发展地方和集体经济的,是有益无害的。

  ③有“理”有“功”论:即认为,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为了地方和单位的“集体利益”采取公款请客送礼的“攻关手段”,往往取得“理想”的“效果”,能给地方和单位带来利益,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是立了“功劳”的。正因为如此,才出现违规违纪的实施者受表扬、获提拔的怪现象。

  1.2制度方面的缺陷

  ①计划经济体制的阴影与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并存和交替出现的现象,给违规违纪者提供了有利条件,这是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难以治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②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导致权力过分集中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因而引发以权谋私等各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

  ③由于财经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给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充分资金支持。现行财务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如果部门和单位把一些违规的“三公消费”甚至是公贿的账目通过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形式变为合法化,监督机构是很难做到有效监督的,因为各部门、各单位经费开支细目没有量化的标准,加上财务公开化制度缺位,导致随意开支。

  1.3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

  ①补偿心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经济地位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社会价值取向和社会价值标准受到来自金钱的猛烈冲击,社会对个人地位的评价不再以单纯的职务职业等政治因素为主要依据,而是把收入和财产的多寡作为首要因素。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对待,在补偿心理的诱导下,利用自己较高的政治地位和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从而导致了种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

  ②模仿心理:当一个机关团体中的成员发现他们的领导有以权谋私行为后,他们很可能会模仿,当下级机关发现上级机关有违规违纪现象后,下级也会模仿,同时社会上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也会相互仿效。

  ③从众心理:在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社会风气差的地方,有一些干部也曾经对违规违纪、犯罪行为深恶痛绝。但天长日久,原来的理想信念动摇了,逐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渐行渐远,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

  2.完善廉政法规制度体系的对策与措施

  2.1规范权力运行,积极完善体制机制

  权力腐败,简单地说就是权力滥用,以权谋私。当前,要结合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权力。一是要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义务,适当地进行分权,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使权、责、义、利均衡,形成自身的一种约束机制。二是要合理配置权力结构,使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制衡。加强监督,就要求我们把监督重点转向权力运行过程,合理配置权力结构,把对权力的运用和相应的监督制约结合起来,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

  2.2加强立法步伐,完善廉政法规体系。

  加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一是制定反腐防范性法律。加强普及教育和执法检查,以此来保证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和勤政。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循序渐进,明确申报对象、申报形式、申报或虚假申报者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制定监督性法律。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各种监督性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注意吸收国际反腐败立法成果。加快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最终实现有效遏制与打击腐败犯罪产生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3狠抓制度落实,提供制度反腐保障。

  要落实制度建设责任,把制度建设的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主要负责人身上。尤其要把惩防腐败体系中制度建设的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对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机制、奖惩机制。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依靠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目的。

  结语:廉政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廉政精品的打造更是一个继承发展、厚积薄发的积淀转化过程。廉政建设迫切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者投入精力加以实践,只有廉政文化能真正与行业文化融为一体,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春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J].党风廉政建设.2010(2):26-27.

  [2]黄潇潇,梁小琳,赵林.独具特色的中国反腐败[C].广西学校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论文集.广西人民出版社,2010.5:273-274.

  王紫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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