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障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与行为矫正

  摘要:以生为本三位一体思想教育与行为矫正

  关键词:智障学生;爱心育残

  思想品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渗透在学生行为始终。为此,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但相对而言,未成年残疾人的思想品德教育还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比如:自私、冷漠、懒惰等,特别是智力障碍学生,异常化行为表现更为突出,忧郁、孤僻、嫉妒、猜疑心、报复心、具有攻击性等行为,以及缺乏诚信、自由散漫、没有责任感和进取心等消极化表现突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差,特别是缺乏正确的分别是非的能力,较难于溶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学的提出了以人为本的观点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教育对象的原则,以此反观特殊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就是要将“人”,将我们的教育对象—“残疾学生”,视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现代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人类行为的形成既有遗传和成熟的作用,更受教育和环境的影响,个体的大部分行为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是经过后天塑造而成的,也是可以改变的。因此,儿童特别是残障儿童通过学习和行为矫正,在学习认字、书写,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懂得讲文明、讲礼貌,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我们知道行为作为一个心理学概念,是指有机体在环境影响下,所引起的内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一种外显性反应,是人与环境两者互动作用的结果,人类的行为大都是通过学习获得的。而行为矫正,则是一个更为广义的概念,凡是系统地应用了行为原理来处理人类的行为,并使行为发生变化和改进的。都可称之为行为矫正。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特殊的生理、心理和行为障碍,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必须要与对他们的行为矫正相契合,找准德育工作切入点,才能把握教育重点,明确教育方向,提高教育效果。

  如何将思想品德的培育贯穿于行为矫正全过程,使行为矫正与思想品德教育有效的契合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以生为本,爱心育残

  “五育并举,德育为首”,特校德育工作更是如此,要让残疾孩子身残心不残,在教给他们文化知识的同时,教给他们做人的准则,要克服认为残疾孩子只要学些文化知识和一两门实用技术,今后能自食其力就可以了的片面思想。要结合对他们行为障碍的矫正,教他们学会做人,遵纪守法,掌握明辨是非的能力。按照不同层次的水平,培养他们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崇高的社会觉悟。

  长期以来,个别老师在教育中也难免会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施教者,“救世主”态度出现,辛辛苦苦、不厌其烦的教育,却收效甚微,从而产生麻木、浮躁心态,常常忽视了残疾学生除了生理上的某些障碍以外,还具有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情感和特性,具有一个生命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殊不知,冷漠消极的态度和教育方式,是不会使学生产生互动的,是不可能激发内在的体验和进取精神的,我们只有以满怀的爱心关爱每一个残疾孩子,才能让他们的德育知识内化成自己正确的意志和行为。

  我校建校多年,没有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等行为现象,学校事业稳步发展,名列川东鄂西前茅,一个成功的最大原因,就是让学生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感受到教师的尊重、理解、真诚和体贴,即使毕业离校多年,仍然把学校当作自己的家,把老师当作自己的父母,自然而然的敞开心扉,有烦恼向老师倾诉,遇到困难请老师帮助,学生安然的接受老师的“爱”,接受老师所讲的道理和批评,从而产生了良好的情感效应。

  二、完善体制,真心助残

  长期的社会偏见,残疾孩子以及他们的家庭往往社会地位较低,经济比较贫困。而社会各方面为残疾人提供教育、生活、就业等保障机制很不健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得不到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的逐步提高,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进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残疾人要适应主流社会,回归主流社会并最终自食其力,真正达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的,就必须要有融入主流社会的本领和能力,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老师的真心奉献,则是帮助残疾弱势群体回归主流社会,构建社会大和谐的中坚力量。残疾学生由于身体缺陷的限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方面的发展都会有许多局限,这就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者特别的具有爱心,具有奉献精神。“身教重于言教”,帮助他们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诚实守信,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爱祖国,爱家庭,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做到。要求每一个教师在工作期间,在学生面前,要摒弃功利主义的影响,以正确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工作态度,把自己的热情、精力、个性、信念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帮助学生在矫正自己的行为的同时,构建优良的思想道德素质。同时,学校要建立周密科学的德育方案,有专人负责德育工作的落实,要结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一日常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为主要评价依据,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教育和管理。

  三、增强实效,诚心扶残

  残疾学生的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不仅需要学校,更需要家庭和整个社会的支持,充分建立“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不断优化学生的成长环境,是残疾学生思想和行为习惯矫正的重要内容,寻找三者之间的契合点,是每一个教育者应该弄清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残疾学生由于生理的障碍和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管理模式的限制,减少了他们接受外界信息的机会,使他们缺乏向健全人观察、学习和模仿的机会。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惑,在不良事物面前免疫力差,不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要十分重视这些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和行为习惯的矫正,就必须充分利用家庭、学校、社会丰富的德育资源为学校教育所用,通过“少先队”、“共青团”、“班会”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引导学生了解多彩的社会现状,分辩是非曲直、善恶美丑,逐步纠正他们的不良习惯,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总之只要以残疾学生个体的发展为本,不断完善教育机制,采用丰富的教学手段,用真诚的帮助和扶持,通过道德示范和教育,找准残疾孩子思想品德教育与行为矫治的契合点,使先进的思想意识和进步的道德风尚转化成残疾孩子的内心信念,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就能有效地提高德育工作的效能。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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